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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总则
   1.1为规范员工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,特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1.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大区和办事处全体员工(不包括大区经理)。本制度所指工资,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,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

二、工资结构

2.1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司龄工资三部分组成。
2.2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、资历、学历、技能等因素确定的、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。

2.3绩效工资是根据工工作绩效每月考核、不固定的工资报酬;计算公式为:

绩效工资标准*员工月度KPI分数。

2.4司龄工资标准: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,每在公司工作满一年(至每年调薪日,一般为每年1月中旬),增加司龄工资30元/年。

2.5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:个人所得税、缺勤、扣款(含押金、借款、罚款等)、代扣社保费。

三、工资系列
3.1公司根据销售系统不同职务性质,分别制定大区行政、办事处行政、销售三类工资系列。

3.2大区、办事处行政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人事、行政、财务、销售管理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。

3.4销售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销售的员工。

3.5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附表6
大区行政系列包括大区管理部所有员工;

办事处行政系列包括办事处除销售系列以外的人员;

销售系列包括办事处城市经理(副经理)、KA/城区/外埠主管、业务代表。

四、工资计算方法
 4.1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设定
 大区/办事处行政系列:基本工资:绩效工资=70%:30%;

销售系列:          基本工资:绩效工资=50%:50%;

4.2工资标准的确定:

4.2.1大区行政系列:

按07年销售计划分为四个等级,每个等级薪资标准分为六个档次(见附表1),岗位不发生变化的员工可以根据能力不同、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。

4.2.2办事处行政系列:

按07年销售计划分为5个等级,每个等级薪资标准分为六个档次(见附表2),岗位不发生变化的员工可以根据能力不同、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。

 4.2.3销售系列:

1、城市经理(副经理):按07年销售计划分为5个等级,每个等级薪资标准分为六个档次(见附表3),岗位不发生变化的员工可以根据能力不同、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

2、主管和业务代表:薪资标准分为十个档次(见附表4),和个人所承担的销售任务不直接挂钩,同一级别的业务代表以地区系数来区分不同区域的薪资待遇,主管的薪资为标准+1200P,业务代表为标准+800P,P为地区系数,主要是根据各地的社平工资来确定。地区系数(见附表5),岗位不发生变化的员工可以根据能力不同、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。

五、试用期员工薪资标准

5.2新招聘(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)员工试用期月工资(一般为三个月)基本工资为80%,绩效工资为100%;

5.1试用期员工的薪级可根据试用人员的能力、经验,学历等,综合评分后在所对应的薪资系列中定档次。评分标准(见附件7)

5.3 试用期工资有约定的按约定标准执行。

六、薪资调整原则

6.1薪资档次调整:

公司每年对员工晋级调薪一次,时间为年终(次年元月15日左右),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。考核结果分优秀、良好、称职、一般、差五个等级;比例:优秀5%,良好15%,称职70%,一般及差10%。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秀的上浮两个档次,良好的上浮1个档次,称职的维持原档次,一般的降一个档次,差的调整岗位或降/免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;已经升/降到最高/最低档的则维持最高/最低档。除晋升或岗位调整以外其余时间薪资不作调整。

6.2岗位的调整:

岗位调整后在同一级别的,原则上维持原档次;级别晋升的(如:从专员到主管),在薪资不降的前提下,就近靠档;级别降低的,在薪资不升的前提下,就近靠档。

6.3调动:

6.3.1办事处销售主管和业务代表调动

本办事处之内调动,薪资保持原薪资,跨办事处调动薪资标准保持不变,地区系数以调入地地区系数计。

6.3.2大区行政人员和办事处行政人员,城市经理(副经理)调动

跨大区和办事处之间调动的员工在薪资不降的前提下,以调入地大区或办事处销量等级薪资范围内就近靠档。